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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专升本体质测试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11-13 18:42:59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对2024年入校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院按照测试要求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确保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二、测试要求

1. 学生参加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予以测试。

2. 测试中若出现作弊、冒名顶替、成绩造假等违纪现象,均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参加测试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须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试。

4. 所有测试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个人提出缓测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体质测试中心批准后另行安排补测时间(测试请假条见附件2)。未经请假批准的一律作缺考处理,不予补测。对于未测试,或项目没有测完的同学,本年度成绩按0分计算。

5. 如因残疾和其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必需填写附件3的免测申请表,并附带三甲以上医院就医资料和证明。

三、体测成绩评定

1. 学年成绩评定,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2. 毕业成绩评定,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3. 成绩的使用,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方可参加评优评先;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仍可参加评优评先,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1。

如各学院对安排有需要沟通之处,请联系体育课部江监老师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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