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对2024年入校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院按照测试要求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确保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二、测试要求
1. 学生参加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予以测试。
2. 测试中若出现作弊、冒名顶替、成绩造假等违纪现象,均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参加测试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须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试。
4. 所有测试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个人提出缓测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体质测试中心批准后另行安排补测时间(测试请假条见附件2)。未经请假批准的一律作缺考处理,不予补测。对于未测试,或项目没有测完的同学,本年度成绩按0分计算。
5. 如因残疾和其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必需填写附件3的免测申请表,并附带三甲以上医院就医资料和证明。
三、体测成绩评定
1. 学年成绩评定,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2. 毕业成绩评定,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3. 成绩的使用,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方可参加评优评先;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仍可参加评优评先,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1。
如各学院对安排有需要沟通之处,请联系体育课部江监老师
通适素质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