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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胡杨、刘征宇等9名学生为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8-10-23 00:00:00 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胡杨、刘征宇9名同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经培养人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总支委员会审议,确定胡杨、刘征宇等9名学生为拟发展对象,予以公示。现对这9名学生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群众观念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3天(自2018年10月11日到10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来电电话:13072780686

来访地址:生命科学学院403办公室

 

中共生命科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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