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学工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原文链接:https://xgc.wut.edu.cn/info/1941/31891.htm),结合《武昌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与我院实际,现就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级认真组织落实。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常务副书记
成 员:副院长、副书记 / 团委书记、素质导师、教师代表、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代表。
领导小组统筹我院奖助学金申报、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归档全流程工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标准 5000 元 / 年,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上学年度获得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其中一项荣誉;
已纳入学院贫困生库,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上学年度博览群书测评 0.6 个学分,思品素质测评 1.5 个学分;
上学年度无挂科课程。
(三)需要提交材料
《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其余全部打印,正反 1 页;纸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校资助中心,一份学院留存),同步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后附本人事迹材料、贫困生认定表复印件。
注意:除签名外不得手写;综合考评排名选择“否”;同班级学生成绩排名总人数保持一致;必修课统计 20232024 学年两学期必修课,不含选修课;银行卡必须填写本人工商银行卡,开户行完整填写;学院推荐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800 字左右,规范排版,纸质附申请表后,电子版命名为学生姓名。
所有材料由班级汇总提交给素质导师。
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档:一等 4400 元 / 年、二等 3300 元 / 年、三等 2200 元 / 年;本次下发秋季学期资金,按学期人均 1650 元发放。
(二)评选硬性要求
有吸烟酗酒、购买高档奢侈消费品、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退役士兵不参与本次普通国家助学金评选,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政策;
参评学生必须已纳入学校贫困生库;13 类重点保障人群原则上应助尽助;
助学金档次原则上与贫困认定等级相匹配,避免认定特别贫困却评定三等助学金、认定一般困难评定一等助学金的情况;
同一学年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提交材料
《湖北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仅允许本人手写签名,其余机打,正反 1 页,纸质一式两份,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后附个人申请书、贫困生认定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审核意见注明申请等次并加盖公章。
13类重点保障人群,自愿放弃申请的,须提交《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承诺书》(附件9),学生本人、素质导师签字;学院同步填报《13 类重点保障人群未获得资助原因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上报学校。
四、工作程序
政策宣讲与个人申请:各班级组织学习本通知、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及《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符合条件学生如实准备全套申请材料提交班级。
班级评议与初审:班级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做好班级评议记录,素质导师完成复审;班级内部公示,留存班级评议记录、公示记录备查。
学院评审: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材料集中审核,核查资格、成绩、困难认定、日常表现,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全院公示:学院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不公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等隐私信息,网页截图存档;公示期受理师生异议投诉。
材料汇总上报:学院汇总全部材料,11 月 8 日(星期五)17:00 前完成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工作。
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7、附件9;
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8;
电子版打包命名: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国家励志、助学金汇总材料。
五、工作纪律与相关要求
落实责任制,坚持 “谁经办、谁负责”。各素质导师、班级要严格把握政策宣讲、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公示各个关口,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落实投诉机制,向全体学生宣讲《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畅通异议反馈渠道,认真答复学生咨询与质疑。
加强感恩诚信教育,严禁受助学生请客送礼,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及下一学年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
做好全过程资料留存归档,班级评议记录、各级公示截图照片、异议处理记录全部留存学院备查。
六、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团委办公室:范胜 电话:02781652922
学校资助中心:米拉老师,电话:02781652358,邮箱:1327500226@qq.com。
附件【2024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zip】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