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周六至周一),放假三天。
二、有关事项
1.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师生的疫情防范教育,要求师生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戴口罩、少聚集。师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单位的值班安排于3月3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安保处,学校的值班安排另行发布。
4.学工处、国际处和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