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将学校《关于推荐参加2019年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转发下去,请各系、中心、办公室、研究院民主推荐,并于4月16日前将结果连同个人事迹材料报院办,学院将召开院务会遴选推荐。
关于推荐参加2019年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职业获得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四个引路人”。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开展2019年度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请各学院积极做好院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关爱学生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素质导师。
2.推荐名额:
“荆楚好老师”:每个学院推荐教师1人、学工处推荐素质导师1人。
“十佳师德标兵”:各学院分工会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示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的重点推荐。
6.曾获得“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推荐参加本年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可推荐为“荆楚好老师”。
三、表彰奖励
1.经学院提名,学校评审推荐,教师可参评“荆楚好老师”荣誉称号,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奖金1万元,“荆楚好老师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评选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楚天园丁奖。
2.经学院提名,学校评审推荐,教师可参评 “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或“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由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并由省教育基金会颁发奖金。
四、具体要求
1.报送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有具体事例。
2.推荐材料用A4纸打印、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标题为2019年“荆楚好老师”候选人----***先进事迹、2019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
3.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4月16日17:00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纸质材料需院长签字、电子材料发送至279228961@qq.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方青青
联系电话:81652987
宣传处
教师发展中心
校工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