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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教研活动及其成果水平、专业特色建设”考核工作安排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6-12-12 00:00:00 阅读:

 

一、考核时间

20161216日(星期五)下午1:30-3:30

二、考核地点

各学院

三、考核安排

1. 12月16日下午1:30,所有考核人员到考核所在组的第一个学院集中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本次考核共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五人,第一人为组长。

3. 本次考核进行教研活动及其成果水平、专业特色建设(非专院除外)两项考核。本次考核由教指委成员到各学院现场查看资料考核评分。

4.教研活动及其成果水平考核本学期开展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考核,计算学院平均分。

专业特色建设考核学院各本科专业特色建设情况(2017年停招的专业除外),以专业为单位考核,计算学院平均分。

5.考核标准请查看2016年考核细则。

三、考核要求

1.教指委成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不得相互打招呼,弄虚作假。

2.考核人员必须完成考核任务后,交考核资料袋交给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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