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监控管理规定
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的理念,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和保障机制,构建自觉、 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教学质量监领导机构
第一条 院务会是我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教学副院长(含实践教学)是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主任是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学院督导、系主任和教学秘书是各环节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落实人。
(一)教学副院长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主要工作
1.构建符合实际的基层教学组织,为其发挥质量监控作用奠定组织基础;
2.指导并支持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与完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3.实施课堂教学、平时成绩与试卷、作业、实验(实训)、毕业实习与毕业综合训练等教学环节的院级监控;
4.接受校级及以上的各类检查与评估,并向基层教学组织反馈结果,督促其整改到位,形成学院内部持续改进的质量监控机制。
(二)系主任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主要工作
1.以学校教学规范与质量标准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建立主要教学环节具体质量标准;
2.切实做好开学教学审查,有效开展课堂教学、平时成绩与试卷、作业、实验(实训)、毕业实习与毕业综合训练等教学环节的自我监控与评估,及时发现专业、课程建设出现的问题并有效改进;
3.接受院级及以上的各类检查与评估,根据反馈结果改进教学,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与专业办学水平。
第二章 学院监控内容和方式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采用集中监控与日常监控相结合、传统监控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监控手段包括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数据监测、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违反教学规范与教学事故认定等。
第三条 教学检查
对教学过程实行常态化监控,监控方式分为四类:
(一)常态检查
期初(开学准备周)检查教学大纲、培养方案、教学日历及教案是否吻合、规范且符合学校质量标准,作业布置和批阅情况;教师上课、缺课、调课及补课情况;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期中检查教学完成情况。期中(第8-9 周)对照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表检查检查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进展和落实情况;期末对照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表检查任课教师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作业情布置和批阅、实验实训资料、试卷资料和平时成绩资料。
(二)定期检查
1.开学教学运行情况。由教学副院长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开学教学准备是否到位;开学教学运行是否正常;排课是否符合学校排课规定;教材、实验(训)指导书是否发放到位;本学期新制(修)订的教学文件发布情况;督促、组织各专业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情况。
2.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每学期期初(第 1 周)检查各专业列入开课计划的课程(含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等)在课表中的落实情况;制定当学期专家讲坛、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创新与研究训练等课程的学校总体实施方案,督促各专业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情况;组织提交、审核当学期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训)项目清单情况。每学期中期(第9-10 周)检查各专业按规定建立信息化实验实训项目库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各专业按计划开展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的情况;督促各专业按方案开展专家讲坛、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创新与研究训练等课程情况。
3.毕业综合训练和毕业实习落实情况。每学年第一学学期9-12月,检查毕业综合训练的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各环节的落实情况,每学年第二学期3-4 月检查毕业论文的初稿、定稿和查重情况,下学期5 月检查毕业论文答辩的实施落实情况。每学年第一学期 11 月-12 月检查毕业实习安排和落实情况;每学年第二学期3-5月检查毕业实习实施进展情况。
(三)专项检查
1.试卷与平时成绩【含作业、实验(实训)】。每学期第 14-15 周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和学院督导检查试卷命题质量,包括命题的科学性、难易度、题量、语言规范、参考答案的准确性、评分标准的合理性、命题的规范和排版等,命题计划表、命题审核表等填写的规范性,记录问题并督促教师整改;期末考试前一周(第 17 周)组织学院督导、骨干教师和系主任检查平时成绩资料,包括各测评项目的支撑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评分和计算的准确性、资料归档的规范性。每学期最后一周检查阅卷、成绩管理是否规范,阅卷、统分和登分是否准确,试卷资料归档是否规范。
2.毕业实习。每年5 月下旬检查毕业实习成绩测评项目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毕业实习资料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质量标准,包括实习进程安排,实习内容的真实性,实习手册记录内容、相关日期和签名、分数评阅、评语等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实习巡查记录,实习安全承诺书的签订等资料。
3.毕业综合训练。每年5 与下旬检查各专业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落实情况,包括选题审批、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撰写、初稿撰写、中期检查、定稿、答辩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管理规定。检查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测评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毕业综合训练定稿是否符质量标准,毕业综合训练归档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第四条 教学质量评价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院评价、学生评价、教师排名、教学大数据评价四个方面构成,评价要求详见《武昌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2.听 (看)课。每学期组织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和教师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听(看)课管理办法》开展随机听(看)课工作,深入课堂一线,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与教学效果,并及时将听(看)课评价意见反馈给教师,促进教师改进教学。
(1)领导听课:学院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6 节,教学副院长和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 节,学院院长和书记不少于4 节,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课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2)教师互相听课:,教师根据职称和工作时间每学期听课要求是 2-8 节。听课前不通知任课教师随机听课;有针对性地选取听课对象,根据听课情况进行研讨,以便相互借鉴对方长处,为进一步改进教学打下基础;
(3)学院内观摩听课:为配合一年一度的教学创新大赛,我院每学年秋季学期都举行全院集体观摩听课、首先在教研室内部进行,全员参与,每个专业推选出2-3 名优秀者参加系内比赛,通过学院内集体观摩遴选出参加学校大赛的选手。
3.学生座谈会。每学期就教学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各班级学生代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映的教学问题和教学管理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分析教学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反馈给有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学生。对学生提出的好的建议吸收采纳。
4. 学生评教评学。总结每学期末反馈的学生评学结果和学期中同行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与教师沟通谈话,帮助教师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助推教师提升教学质量。
第五条 教学督导
教学督导持续开展督教、督学、督管活动。通过对教学单位、授课教师进行反馈,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教师授课的方式方法。通过考试成绩分析、座谈交流、听课检查,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督促、评价、引导通过对学校各个层面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促、评价、引导,不断提升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教学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章 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改进
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我院制定如下信息采集制度:
(一)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日常情况信息,院内教学督导组检查信息,学生反馈信息、学校组织的座谈会信息等,将信息汇总后反馈给教学副院长,教学副院长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第七条 我院采用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制度。
(一)院教学督导和教学副院长定时召开学院内教学质量信息研究分析会议,对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经院务会研究形成决议,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学生。
(二)对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院领导班子要做到及时研究处理,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 我院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专业持续改进机制
学院开展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等,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通过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作为学校教学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通过“监控实施、信息反馈、问题改进、改后复评 ”的闭环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专业教育质量。
第九条 持续改进。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架构下,教学质量改进复查按照基层教学组织、学院、学校三级推进工作。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检查结果,具体负责本专业以及课程的持续改进;学院对本单位教学检查结果进行跟踪与改进,对基层教学组织改进效果进行复查;学校质管处、教务处对校级检查结果进行跟踪,并对学院改进情况组织复查。在教学评估、督导、教学检查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第十条结果应用。教学检查、事故认定结果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